家佣综合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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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佣综合保

受条款及细则约束

综合医疗费用保障,覆盖因受伤或疾病引致的门诊,住院及紧急牙科费用。
若家佣因受伤或疾病而需连续住院,您可获每日现金津贴。
若家佣因受伤或疾病而证实不能继续工作,或不幸死亡,您可获遣送家佣返回原居地的费用赔偿。
若您因家佣的欺诈或不忠实行而蒙受金钱损失,您可获实际损失的补偿。
自选保障,因患严重疾病如癌症和心脏病等的治疗费用。

答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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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家佣」的定义是什么? 如我僱用一名本地女佣,可否投保此计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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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家佣」是指全职的合约海外家庭佣工,如菲律宾家佣及印尼家佣等;而本地女佣并不在此保单的受保范围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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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此保险提供多少类别的保障计划供客户选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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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您可自由选择一年期或两年期的保障计划。如选择后者,可享保费优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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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保单受保期限是否需与受僱合约期相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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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一定。但请注意有关保障必须在有效的受僱合约期内方可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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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我的家佣于休假期间在香港意外受伤,可否获得赔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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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以。除可获得医疗费用赔偿外,如不幸于事故发生后12个月内导致死亡, 断肢或失明,更可获得最高港币10万元的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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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我在保单有效期内更换家佣,需否重新投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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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需要。您只需以书面通知创兴保险新僱用家佣的个人资料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証件号码、国籍等,于原保单进行批改便可。惟修改生效日期不得早于通知日期。

主要不受保项目

因战争或恐怖主义活动等引致的意外、自杀、精神病、性病、爱滋病、吸毒及怀孕引致的治疗、在保单生效前已存在的伤病等。